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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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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劳动仲裁
时间:2008-6-29 21:14:33
本人于2005年4月起与人才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一家企业(用工单位)工作,按照最近一次合同期为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在这家企业工作的三年时间中,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加班,用工单位以已支付奖金为由,从未支付过任何加班费,也从未按照劳动法进行调休。本人于2008年5月4日向该用工单位提出辞职要求,经多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并进行经济补偿金。但是以前的具体加班时间我没有记录,如果单位不承认加班的事实或说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我该如何举证?象我这类情况,可以获得那些补偿金?

管理员回复:
2008-7-2 16:13:37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并进行经济补偿金。如果仲裁,仲裁庭会要求对方提供相关加班记录。




穷苦人
i83430163@yahoo.cn
标题:劳动维权
时间:2008-6-26 21:11:27
      本人在04年11月3日受聘于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新纪元大酒店,从事客房保洁工作至08年6月20日。在04年的工作当中无一日休息。在05年1月到6月每半个月休息一日,同年7月到06年9月每周休息一日。在05年7月到06年6月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定给予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690元。在05、06、07年中未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付给加班工资,以上情况有工资条作证。07年12月20日由鼓楼区劳务派遣公司与我签定半年劳动合同,在此前一直是新纪元酒店跟我本人签署劳动合同,半年的劳务派遣因属于辅助性质工种,我在新纪元从事的是大厅和二楼的保洁属于正常的工种并非辅助工种。
    因当时新纪元是强者,我是弱者,只好签定劳动合同。08年6月20日合同到期,本人要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补偿在工作期间未能得到的劳动报酬。
    在新纪元工作44个月,是否能够得到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我本人原单位负责交纳至退休之前的养老保险,新纪元没为我本人办理任何保险,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我本人已经57岁了,现在在把我推向社会,可想我有多大的压力,我只想得到自己该得的.

管理员回复:
2008-7-2 16:11:49
1、新纪元酒店过去的行为显然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包括工资未达到最低标准、未缴纳保险、未支付加班工资、未给予经济补偿。
2、酒店赶在07年底改为由劳务公司派遣,是为了规避法律相关规定。
3、建议你先向鼓楼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水墨莲心
http://blog.sina.com.c...
732617320@qq.com
732617320
标题:买房7年没有房产证 发现房主变成陌生人
时间:2008-6-20 11:24:00
2002年通过中介购买住房一套,当时只是签订购买协议,付了预交款就入住了
迟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催办时得知卖主是从银行拍卖得来18套住房,后委托3家中介卖出,期中一家中介携买家预付款逃走,导致18套一起牵连
2005年18家住户要求法院调节,调节结果是18家住户分别每平方米增加价格给卖家,减少卖家损失,当时双方签字认可调节,并付清增加费用给卖家,等待办理过户
直至2008年多次催促未果;
2008年5月18家住户收到律师信件,要求18家住户限期搬出,房子已经改卖他人
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2008-6-21 15:09:05
如果调解书仍然生效,按照法院调解书执行。




黄先生
http://njhost.cn
webmaster@njhost.cn
标题:关于劳务问题
时间:2008-6-18 13:57:34
我是一个公司员工,刚进公司时是签定合同,按时交纳医保社保等,但到今年4月1日合同到期,至今还没有签定新的劳动合同,虽然也在按时交纳纳医保社保,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离开公司需要支付什么违约金?如果公司开除我他需要支付什么违约金?还是没有签定新合同那就按照老合同办事?还是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谢谢律师提供帮助~ 目前我想离开公司,就担心公司会故意为难我!

管理员回复:
2008-6-21 15:07:28
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视为劳动关系继续。但不签订合同系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但需要支付补偿金。




昵昵
117458228
标题:公司不交保险怎么办
时间:2008-6-18 13:08:33
我去年4月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可是公司一直不办保险,问了很多次都是推脱,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手续,还有,仲裁的费用有多少?

管理员回复:
2008-6-21 15:05:21
拟写仲裁申请书,附上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辞职。仲裁费免收。




求助
6039868@qq.com
6039868
标题:6级工伤赔偿问题
时间:2008-6-4 18:57:58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人,在2007年7月5日下午发生的工伤。发生事故随即住院治疗,住院时间共计52天。到2008年5月28日经宿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能力鉴定为6级。从受伤到做鉴定结果出来,除住院医疗费用厂方已付外其他费用一概没有给(比如护理费,工资,伙食补助等等),厂里给我们交的工伤保险是在平安保险公司投的保。我分别咨询过当地几位律师,有的跟我说能赔15万左右,有的说6万左右,不知道他们计算的差距为什么这么大。
我现在想问的是,我的工伤赔偿总额的上限和下限是多少,具体是如何计算得出的,是按照最新的江苏省职平均工资算的还是按照宿迁市的职工平均工资算的(我只查到2006年的江苏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管理员回复:
2008-6-4 20:47:18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除了有权在协议医疗机构获得医疗救助外,还可以获得以下赔偿或补偿——
1、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伤残职工根据确认需要配置的辅助工具费用,如假肢等。费用重工商保险基金中支付。
3、住院停工期间的所有工资福利,均由原单位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当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6、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计算方法比较复杂,主要考虑本人年龄和我省平均寿命等系数。具体可以查看《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
 




bob
http://www.025edu.net
qibo101@gmail.com
标题:交通事故后如何争取合理理赔?
时间:2008-5-31 18:41:48
我舅舅因为夜间略喝了一些酒,晚上回家时被一辆货车撞成“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住院治疗。

货车方已经支付1万元治疗费用,现在已基本治疗完毕、病情有所好转。

但是在住院检查过程中,舅舅被检查出有阴性肝病,现在同时正在接受肝病检查治疗……

想请问律师,针对此次车祸事件,我们应该提出什么样的理赔方案,譬如营养费、误工费(计算时间)等等……

(备注:
1、舅舅30多岁,工薪阶层,家中仅有此经济支柱、且家有一儿正读小学;
2、经了解,货车购买了相关商业保险。)

管理员回复:
2008-6-4 20:24:48
首先请前往当地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认定情形,请求交警部门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进行调解,如果达不成协议,即可以针对火车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赔偿标准要看当地具体规定。




hyy
标题:投诉:丽莎淋浴门突然爆裂
时间:2008-5-30 8:04:55
我是在2005年安装 '广东丽莎淋浴门',(玻璃是8mm的钢化玻璃),今天早上6:00突然发生爆裂,我跑到卫生间一看,还在噼啪做响,幸好当时没人在洗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还有一块在上面,我看好像是个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再来一下
这种情况能找商家索赔或者更换吗,还是应该先找质监鉴定?
目前现场还没有清理

管理员回复:
2008-6-4 20:18:34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财产损失。你完全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寻求更换和赔偿。
你目前需要的注意的是:先行拍照,保存碎片,最好请媒体或者公证处人员前来证据保全。然后寻求商家或厂家赔偿,如果双方能够协商处理更好,否则可以向当地消协投诉,进而提起诉讼。至于鉴定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如消协处理、法院判决前)申请当地质检中心鉴定。




大树
414305925@qq.com
414305925
标题:海安博士馄饨亚硝酸盐中毒的具体赔偿标准
时间:2008-5-25 22:28:12
前些日子几个朋友在海安博士馄饨吃饭,结果亚硝酸盐中毒,现在不知有什么具体的赔偿标准,请教!

管理员回复:
2008-6-4 20:12:36
首先要相应证据证明 中毒确系该饭店混钝所致,如纠缠证明、鉴定证明等。其次可以就相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提出索赔。方式可是向当地消协投诉,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




aier
标题:
时间:2008-5-17 11:04:11
 07年7月我在樱铁村9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与房东郭思琪签了协议并交了一万元定金,并约定在8月中旬办理相关手续,接下来的几个月,房东以各种骗计来拖延时间.直到10月,才得知房东郭把房子通过中介卖给了第三人.直到现在,一直找不到这个人,买他房子的人也在找这个人签户口.也曾到公安机关,但不受理,请问是否只能通过法院才能解决?该咋样来办?













管理员回复:
2008-5-19 21:01:52
一房二卖,严重违法法律规定,你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权益。并且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具体可以与我电话联系1377666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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